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人,其中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10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9人,初级管理岗位2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表1)。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2月3日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8年12月3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1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表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潍坊医学院网站(http://www.wfmc.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方式:应聘面向博士招聘岗位人员需填写《潍坊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其他初级岗位人员需填写《潍坊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潍坊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附件3);并发送到备注栏指定的邮箱,报名邮件的标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专业+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报名结束一周内通过潍坊医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时间、地点及笔试有关事宜,请关注潍坊医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提供的材料包括:
(1)《潍坊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纸质版;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学校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5)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7)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高校教师应具备的综合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线,根据岗位报名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部分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按实有报名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时间、地点在资格审查后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及时在潍坊医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测试和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解决实际问题、逻辑思维、协调与应变、言语表达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四)考察体检
根据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潍坊医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按照国家、省、市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536-8462008、8462009
电子信箱:rshk@wfmc.edu.cn
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宝通西街7166号潍坊医学院人事处
联 系 人:尹老师、于老师
邮政编码:261053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